外贸企业必看!五部门联合公告,这些合规要点不容忽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对出口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的管理要求,旨在规范外贸秩序、打击逃税行为,同时优化服务流程。作为外贸企业或从业者,如何快速理解政策要点?如何在业务中规避风险?本文结合政策原文及官方解读,梳理关键内容并提出实操建议。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1. 打击“买单出口”等逃税行为

公告直指长期存在的“买单出口”问题,尤其是钢材等大宗商品领域。通过虚构出口业务、虚报货值等手段逃税的行为将被严格监管。例如,企业通过“不开票”交易将增值税发票转卖下游抵扣的灰色链条将被重点打击。

  1. 优化服务与规范管理并重

政策在强化监管的同时,简化了税务登记、注销等流程,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例如,企业需在首次发生纳税义务时完成税务登记信息确认,而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将简化注销手续。

 

二、外贸企业必须关注的五大要点

  1. 明确“应征税货物”范围,避免误判风险

根据《公告》,出口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

增值税征税范围:骗取出口退税的货物、虚假备案单证货物、退(免)税凭证造假的货物等7类情形。

消费税征税范围:出口适用消费税征税政策的货物,不退还已征税款,且不得抵扣内销消费税。

企业建议:出口前需对照《财税〔2012〕39号》文件,严格自查货物是否属于征税范围,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税务风险。

 

  1. 税务登记与注销流程的硬性要求

首次纳税义务即登记:企业需在首次发生纳税义务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税务登记信息确认。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海关将不予办理出口手续。

注销前置税务处理:企业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前,需先完成税务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若税务状态异常(如非正常户),需先处理完毕。

企业建议:建立税务登记与注销的流程台账,定期核查企业税务状态,避免因流程延误影响出口时效。

 

  1. 委托出口的证明办理时限

委托出口的企业需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并转交受托方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企业建议:委托出口业务需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建议提前与受托方沟通协议条款,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

 

  1. 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法律后果

《公告》重申禁止以下行为:

  • 伪造、变造报关单;
  • 虚构出口业务、虚报/少报货值;
  • 利用“皮包公司”快速注册注销逃避监管。

违规者将面临税务处罚、海关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1. 计税方式与申报要求

增值税计算:一般纳税人按“(离岸价-保税料件金额)÷(1+税率)×税率”计算销项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

消费税计算:根据从价、从量或复合计税方式确定。

企业建议:建立税务核算团队或委托专业机构,确保计税准确性,留存完整凭证备查。

三、外贸企业合规建议

  1. 完善内控机制

– 设立税务合规专员,定期培训最新政策;

– 对出口业务全流程(采购、报关、收汇)进行合规审查,避免单证不一致等问题。

  1. 定期自查与风险评估

– 重点排查历史订单中是否存在“买单出口”等高风险操作;

– 利用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信用等级,及时修复异常记录。

  1. 借助专业服务

– 委托涉税专业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提供合规咨询,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 关注地方税务部门发布的实操指引(如广东省税务局已同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及解读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原文](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9280/content.html)

[官方政策解读](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5/c523927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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